第二十专题
案例1:奉法固基 执政有方
知识要点: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案例呈现: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对领导干部而言,最基础的就是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努力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能力。
扎扎实实学法,知法懂法筑牢根基
冬日里,寒气逼人,而在河北沧州市市直机关领导干部理论自习室里,却是一派火热的学习景象。20多名当地的县处级领导干部正在这里上自习,翻书声、书写的记录声,声声“入耳”。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崔志华告诉记者,从去年7月份起,每个月都须至少完成8个小时的学习,学习的内容主要是党内法规和重要文献。“市委对此要求很严,每次学习必须指纹签到,而且学习过程全程视频监控,防止有人糊弄事儿。”崔志华说。
据了解,沧州市目前已设立37个理论自习室,全市1200余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按要求须利用分散时间自主完成学习任务。对于组织学习不力的,市里还建立了相关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在县区一级,学习的形式更加丰富、灵活。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整理汇编了多部党内法规的必学篇目,并辑印了1000余册学习手册,此后又编写了涵盖单选、多选、判断、简答四类的282道检测题,发放到全区党员干部手中,用以随时检查学习成效。
崔志华表示,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学法懂法是增强依法执政本领的重要前提。“我们平时在检察工作中接触到很多案例。有的干部一些做法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却没有意识到无形中已经违了纪。所以深入学习党内法规不仅是依法执政的客观要求,从另一个角度讲,对干部本身也是一种保护。”崔志华说。
目前河北多地开始探索建立常态化的学习机制,通过“辅导+定量考核+督导”等形式,为党员干部依法执政筑牢根基。
监督干部守法,发现违法违纪苗头即敲警钟
在秦皇岛市,一款“人人拍”软件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这是秦皇岛市为了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推广的手机随手拍反腐软件。照片、文字、短视频等现场资料通过该软件,可直接上传至市纪委管理后台,有专人实时处理。
几年前,秦皇岛市昌黎县新集镇财政所原所长许经春为儿子操办了一场热闹气派的婚礼,场景在当天被上传到了“人人拍”手机软件上,经过核查,5天后,许经春被免了职。当时的镇长和纪委书记也一并被处分,因为他们“没有及时制止”。
秦皇岛市纪委常委、秘书长蔡中成表示,党员干部依法执政,前提是自身必须依规守法。据了解,“人人拍”自2014年上线以来,已收到投诉举报1430件,近半数得到迅速办结,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对于党内监督,石家庄市也迈出了全新的一步。2017年,该市出台了《关于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成为在全国率先开展纪委对同级党委开展监督的地级市。根据该实施办法,市纪委将对同级党委依法执政的情况展开全方位监督。其中包括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工作安排、具体措施、取得成效等诸多方面。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对于常委的监督,多数是通过上级巡视来完成的,虽然非常有效,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是纪委的重要责任。根据办法,我们一旦发现同级党委出现了偏差,就会从纪委的角度上进行提示,从而更好地促进他们依法执政。”石家庄市纪委研究室干部李扬说。
及时清理党内法规,紧贴时代要求
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党内法规中存在着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等问题,根据中央精神,河北省开展了省级党内法规的清理工作。记者从河北省委了解到,经过清理,废止了639件,宣布失效518件,继续有效的393件,其中28件需适时进行修改。
河北省委党校教授、政法部主任哈伯先表示,“四不”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有碍于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因而及时清理修改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就很有必要。
“这次集中清理对于全面摸清全省党内法规制度的家底,有效维护党内法规制度协调统一,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哈伯先说。
据了解,根据中央精神,河北省正在健全完善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机制,今后一般每5年对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同时,在制定或修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时,对与之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步进行清理,实现清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树立法治思维,首先必须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坚持宪法至上。2018年3月17日,习近平主席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国家主席首次宪法宣誓,充分体现了习近平同志作为党、国家、军队最高领导人坚守宪法信仰的高度政治自觉,这是对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最好的激励教育和示范引领。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信仰宪法、尊重宪法,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知晓为官做事尺度。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2018年1月26日)
思考讨论:
为什么说这个案例深化了依法治国实践?
案例解析: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必须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领导。党的十九大关于增强党依法执政能力方面的最大亮点就是要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这无疑为增强我们党依法执政能力夯实了基础。
本案例适用于第二节第三目“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点任务”的教学。通过本案例的教学,让学生明白,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依法执政是最可靠、最稳定和最可持续的治理方式,大到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小到治理一个地方、一个领域,关键是都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对领导干部而言,最基础的就是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努力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能力。
案例2:王力军无罪案
案例呈现:
2017年2月13日上午9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应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开庭再审农民王力军因收购玉米被判非法经营罪一案。2017年2月17日,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改判王力军无罪。
思考讨论:
为什么说这个案例深化了依法治国实践?
案例解析:
这个案例体现我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案例3:简阳市政府被诉公告违法案
案例呈现:
1994年12月12日,简阳市政府以通告的形式,对本市范围内客运人力三轮车实行限额管理。1996年8月,简阳市政府对人力客运老年车改型为人力客运三轮车的经营者每人收取有偿使用费3500元,1996年11月,简阳市政府对原有的161辆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者每人收取有偿使用费2000元。从1996年11月开始,简阳市政府开始实行经营权的有偿使用,有关部门对限额的401辆人力三轮车收取了相关的规费。1999年7月15日、7月28日,简阳市政府发布《关于整顿城区小型车辆营运秩序的公告》和《关于整顿城区小型车辆营运秩序的补充公告》。张某文等人认为上述公告和补充公告形成重复收费,侵犯其合法经营权,向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上述公告和补充公告。1999年11月9日,简阳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以(1999)简阳行初字第36号判决维持市政府1999年7月15日、1999年7月28日作出的行政行为。张某文、陶某等不服提起上诉。2000年3月2日,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0)资行终字第6号行政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1年6月1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1)川行监字第1号行政裁定指令资阳中院进行再审。2001年11月3日,资阳中院以(2001)资行再终字第1号判决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驳回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张某文、陶某等不服,向四川高院提出申诉。2002年7月11日,四川高院作出(2002)川行监字第4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张某文、陶某等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6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提审本案。2017年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6)最高法行再81号行政判决:一、撤销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资行再终字第1号判决;二、确认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整顿城区小型车辆营运秩序的公告》和《关于整顿城区小型车辆营运秩序的补充公告》违法。
该案例明确了行政许可具有法定期限,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行政相对人仅以行政机关未告知期限为由,主张行政许可没有期限限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还明确了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没有告知期限,事后以期限届满以由终止行政相对人行政许可权益的,属于行政程序违法。如果判决撤销被诉行为,将会给社会公共利益和行政管理秩序带来明显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被诉行为违法。该案进一步明确了正当程序原则,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对许可事项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也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知情权、选择权,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行政纠纷的发生。在该案例中,人民法院对情势判决的依法适用,既对被诉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同时也注意到业已形成的社会公共利益,确保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使近二十年的行政纠纷得以彻底化解。该案例曾作为首批“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和第17批指导性案例发布,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良好,为解决历史形成的类似行政纠纷案件提供了良好范本。
思考讨论:
为什么说这个案例深化了依法治国实践?
案例解析:
这个案例体现我国加强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和物质条件。改革和完善不符合法治规律、不利于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完备的制度保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遵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最后是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髙党内法规执行力。
案例4:杨秀珠回国受审案
案例呈现:
1996年12月至1999年5月,杨秀珠利用担任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州市市长助理、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904.5155万元,为请托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35.43万元。2003年4月,杨秀珠潜逃出境,先后逃往新加坡、美国等国。2016年11月16日,杨秀珠经劝返回国投案。2017年10月13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杨秀珠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追缴杨秀珠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六百余万元。宣判后,杨秀珠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思考讨论:
为什么说这个案例深化了依法治国实践?
案例解析:
这个案例体现我国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坚决纠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加快建设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确保法律的全面有效实施。其次是要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再次是要进一步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和物质条件。改革和完善不符合法治规律、不利于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完备的制度保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遵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最后是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髙党内法规执行力。
案例5:卢荣新无罪案
案例呈现:
卢荣新被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云南高院裁定发回重审。原审法院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卢荣新仍不服,提出上诉。2017年1月6日,云南高院二审认为,一审据以定案的证据取证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排除,宣判卢荣新无罪。卢被当庭释放。
思考讨论:
为什么说这个案例深化了依法治国实践?
案例解析:
这个案例推进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