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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案例:从美国大选看金钱政治

时间:21/11/01 11:15:24  浏览:

教学案例1:从美国大选看金钱政治

【案例呈现】

美国的选举实际上是一场金钱竞赛。2004年,美国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的费用总计接近40亿美元,较2000年的大选多出近10亿美元,高出近1/32004年美国总统选举被列为历史上最昂贵的一次选举,由2000年的近10亿美元上升到200417亿美元。为赢得选举,民主党和共和党都想尽办法筹款。《华盛顿邮报》2004123日报道说,自200311日到20041122日,民主党共筹得3.898亿美元,共和党筹得3.853亿美元,两党的筹款数量均超过历史上任何一次大选,创造了新的纪录。

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20041214日公布的报告显示,2004年竞选一名参议院议员的平均费用是2518750美元,最高达31488821美元;竞选一名众议院议员的平均费用是511043美元,最高达到9043293美元。大选电视广告费创下历史新高,共和党、民主党阵营和外围组织在大选中投入的电视广告费,合计达12亿美元。广告播放达75万次,相当于2000年大选的两倍。仅在2004101日至13日,共和党在广告宣传上就用去1450万美元,民主党在10月份前20天的广告费达2400万美元。在选举中,政党和利益集团既为他们中意的候选人捐款,也更直接地把资金用于最大限度地扩大他们自己对选举的影响。在马里兰州,一些公司老板的捐款高达13万美元。为回报这些大的政治捐款人,候选人当选后就为他们的利益服务,《巴尔的摩太阳报》把这种现象称为用金钱“购买权力”。由于38个州的地方法官需要选举产生,许多法官候选人开始打竞选广告,寻找捐款大户。一些利益集团也介入法官竞选。



【案例点评】

世界上从来没有抽象的、纯粹的民主,而只有具体的、一定历史条件下的民主。“三权分立”这种模式是西方独特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的产物,是资产阶级在长期政治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权力运作方式。列宁曾经指出,只要有不同的阶级存在,就不能说“纯粹民主”,而只能说阶级的民主。“三权分立”就反映了资产阶级统治集团内部的“民主”。事实上,西方国家设置三个机关来扮演互相制衡的不同角色,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避免某一个利益集团独揽权力,保证了统治集团内部的“民主”。但这种制度设计并不能保证人民的民主权利,因为参与制衡的每一方都是某一利益集团的代表,不是人民的代表,甚至不是多数人的代表,不能保证权力行使的广泛代表性。实际上,“三权分立”只是资产阶级统治集团内部的利益制衡和权力分工。就其本质而言,它是同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特征相适应的精巧设计,是实行资产阶级专政、维护资本统治的有力工具。


【教学建议】

该案例可用于第二节第二目“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教学内容。重点说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绝不能搞西方的“三权分立”。



教学案例2:科特迪瓦“一国二主”


【案例呈现】

在美国支持下,20世纪90年代初非洲有40多个国家推行多党制。科特迪瓦意为“象牙海岸”,曾是法国殖民地,位于非洲西部。面积32万多平方公里,人口1800多万。

20029月,科特迪瓦爆发内战,政府军与反对派武装形成南北割据的局面,国家从此一蹶不振。为最终结束长达8年的政治危机,科特迪瓦决定举行总统选举。在20101031日的第一轮投票中,没有候选人得票过半数,巴博和瓦塔拉作为得票领先者参加第二轮选举。20101128日,科特迪瓦第二轮总统大选结束后,时任总统、人民阵线党主席巴博和前总理、共和人士联盟党主席瓦塔拉同时宣布自己胜选并就任总统,组建政府。联合国、欧洲联盟、非盟等国际组织承认瓦塔拉当选,敦促巴博承认败选,移交权力。但多次斡旋无果而终,巴博拒绝下台。科特迪瓦由此陷入内战。20113月后,瓦塔拉武装对巴博阵营发起总攻,并节节胜利,而巴博派则逐渐退守到了首都阿比让。20113月底4月初,瓦塔拉武装攻入科特迪瓦经济首都阿比让,并将巴博包围在其总统官邸中,而藏身地堡的巴博一直拒绝投降。411日,法国特种部队在总统官邸抓捕巴博,把他交给反对派领导人。在经过数月的政治暴力后,作为国际社会承认的大选获胜的科特迪瓦总统阿拉萨内•瓦塔拉于56日在位于阿比让的总统府宣誓就任总统。持续近半年的内战造成超过1000人死亡,100万人流离失所。


【案例点评】

在非洲,科特迪瓦乱局并非个别现象。冷战结束后,西方势力或明施压力或暗加诱导,向非洲许多国家移植以多党竞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制度,意图用“三权分立”、多党制一统非洲。但这套制度却“水土不服”,许多国家“逢选易乱”、政局不稳。仅自2007年年底以来,肯尼亚、津巴布韦、毛里塔尼亚、几内亚、马达加斯加等国都发生过大选暴力冲突或军事政变。在许多非洲国家形式上实现了“民主选举”,但因为国情不同以及“西方式民主”本身存在的不可克服的问题,往往陷入选举机构宣布一派赢得大选,另一派则拒不承认,继而开始游行示威甚至爆发的“怪圈”。此外,西方势力为一己私利,往往在这些非洲国家中寻找利益代理人,在选举中翻云覆雨。人们看到,一些国家的领导人紧握军权,玩弄司法机关和媒体于股掌,或操纵选举,或在选举失利后拒绝卸任,或发动军事政变上台,使得政局反复动荡。而在这些表象的背后,往往有西方势力在干预。“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西方式民主”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制度,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各国自主选择政治体制和发展道路时,要适合本国国情,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这才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百姓福祉的根本保证。


【教学建议】

该案例可用于第二节第二目“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教学。既可用以说明我们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绝不能搞“三权分立”和多党制,也可用以说明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绝不能照搬西方民主。



教学案例3:西藏今昔

【案例呈现】

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长期处于政教合一、僧侣和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其黑暗残酷比中世纪欧洲的农奴制有过之而无不及。达赖喇嘛作为藏传佛教首领,兼任西藏地方政府首脑,集政教大权于一身,是封建农奴主阶级的总代表。占西藏人口5%的官家、贵族和寺庙上层僧侣“三大领主”,占有了西藏几乎全部的耕地、牧场、森林、山川、河流、河滩以及绝大部分生产资料,而占西藏总人口95%的农奴和奴隶处于社会底层,没有任何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农奴主占有农奴的人身,把农奴当作私有财产,可以随意进行买卖、转让、赠送、抵债和交换。旧西藏的差税制度十分残酷,有载入注册籍的永久性差税,还有临时加派的差税。据不完全统计,仅旧西藏地方政府征收的差税名目多达两百余种。旧西藏通行了几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将人分成三等九级,法律明文规定,上等上级的人如王子、大活佛等,其命价为与其身体等重的黄金,而下等下级人如妇女、屠夫、猎户、匠人等,其命价仅为一根草绳。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西藏人民迎来解放的曙光。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在北京签订了史称“十七条协议”的《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办法》,西藏宣告和平解放。但是,以十四世达赖为首的西藏反动上层集团面对西藏人民日益高涨的改革要求,顽固坚持永远不改,并于1959310日悍然发动了旨在分裂祖国的武装叛乱。中央果断决定一边平叛一边进行民主改革,使得百万农奴摆脱了封建农奴制的枷锁,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土地的主人、自己命运的主人。在党的领导下,民主改革以来,西藏人民的命运也发生历史性改变。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多来,西藏经济快速发展,充满活力。农牧区率先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免费医疗、农牧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西藏民族文化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保护和发展。已竣工的西藏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投资3.3亿元。广大信教群众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目前西藏共有1700多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住寺僧尼约4.63万人。青藏铁路的建成通车为西藏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提供了重要机遇,旅游业方兴未艾,国内外游客纷至沓来。



【案例点评】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斗争的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离开了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也就无从谈起。邓小平早就指出:“在中国这样的大国,要把几亿人口的思想和力量统一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没有一个由具有高度觉悟性、纪律性和自我牺牲精神的党员组成的能够真正代表和团结人民群众的党,没有这样一个党的统一领导,是不可能设想的,那就只会四分五裂,一事无成。这是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奋斗实践中深刻认识到的真理。我们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国家的统一,都要靠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坚持我国民主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才能有可靠的保证。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我们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而决不能削弱党的领导。

西藏的今昔变化充分说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西藏农奴的翻身解放,人民就不可能实现当家作主。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经济基础和政治保障,法制也不可能是反映人民意志和为人民服务的。


【教学建议】

该案例可用于第二节第一目“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教学内容。重点说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教学案例4:中国民法典诞生

【案例呈现】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记者罗沙、杨维汉)“通过!”2020年5月28日15时08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编纂民法典,是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方面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总则。201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由民法总则与经过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并形成的民法典草案,并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对民法典草案展开认真审议和热烈讨论。根据各方面意见,又作了100余处修改,其中实质性修改40余处。

  其中,民法典明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禁止物业服务人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同时,民法典再次完善了防止性骚扰有关规定,将“文字、图像”纳入性骚扰的认定范围。继续完善关于高空抛物坠物的规定,规定发生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此外,民法典回应地面塌陷伤人问题,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并对因他人原因导致倒塌、塌陷的侵权责任作出了规定。

  民法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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