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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教学案例

时间:13/12/02 16:31:35  浏览:

平凡的导游,时代的英雄


【导读】

一个平凡的姑娘,一个平凡的职业,可在危难时刻她做出了不平凡的选择。她把危险留给了自己,把希望送给了他人。当人们把她称之为英雄时,他却认为“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她以自己的感人事迹诠释了“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规范。

【案例文本】

23岁的文花枝是湖南湘潭新天地旅行社的导游。2005年8月28日下午2时35分许,文花枝所带团队乘坐旅游大巴在陕西延安洛川境内与一辆拉煤的货车相撞。这是一次夺走6条生命、还造成14人重伤8人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当可怕的瞬间过去之后,坐在前排的文花枝清醒过来时,发现和自己同坐前排的司机和西安本地导游已经罹难。她自己左腿胫骨断裂,骨头外露,腰部以下部位被卡在座位里不能动弹。营救人员迅速赶来,他们想将坐在前排的文花枝抢救出来,她却平静地说:“我是导游,后面都是我的游客,请你们先救游客。”

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艰难营救对于伤者无疑过于漫长。数次昏迷的文花枝只要一醒过来,就又给自己的游客打气。文花枝是最后一个被营救的伤员,伤势严重,左腿9处骨折,右腿大腿骨折,髋骨3处骨折,右胸第4、5、6、7根肋骨骨折,伤口已经严重感染,随时有生命危险。为了避免伤势进一步恶化,医院专家小组决定立即为她做左大腿截肢手术,一位年轻的姑娘就这样失去了自己的一条腿。主治医生李军教授惋惜地说:“太可惜了,若早点做清创处理,不耽误宝贵的抢救时间,她这条腿是能够保住的。”

从普通人成为英雄,除了责任之外,在危难时刻,她比别人更多了一分淡定与从容 。

这个美丽的年轻姑娘,一条左腿从膝盖上被截掉。劫难之后,对于未来的憧憬和设想都被打乱。记者问她:“你后悔吗?”文花枝笑着说:“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

中国湖南红色导游大赛2005年12月底在韶山进行决赛。比赛间歇中,当大赛组织者安排文花枝坐着轮椅出现在舞台上时,观众用经久不息的欢呼声和掌声迎接她。湖南省旅游局局长袁新华快步走上舞台,给文花枝颁发了“湖南省模范导游员”证书。文花枝捧着鲜花,拿着证书,一脸笑容。她的朋友们打出“笑容更灿烂,花枝永美丽”的横幅,齐声喊出口号向她示意。台下的小姐妹们有不少人眼睛湿润了,而这位先人后己的美丽女导游依然一脸笑容。

熟悉她的人都知道,从车祸以来,不管是伤痛、还是截肢,她始终没在人前流过一滴眼泪。亲人们说,你这个宝崽,要是痛就哭出来。她却回答:“那岂不是让你们更伤心吗。”

或许,正是这样一种时刻为他人着想的善良,让她在危急关头作出高尚的抉择。

对于将来的打算,文花枝告诉记者,希望能够到大学里读点书,充实自己。春节后,她将安装假肢。她笑着说,如果能够走路的话,还可以继续做导游。

毕业于湘潭工程学院旅游管理专业的文花枝,是一位深受游客喜爱的好导游。她带团时处处为游客着想,把游客真心实意当上帝,受到众多游客的好评。

文花枝的事迹经过媒体报道后,她成了公众眼中的英雄。如今她是湖南省模范导游员,并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国家旅游局在2006年1月还专门做出了在全行业开展向文花枝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由于知名度的提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文花枝面对这些,依然还是平静地说,我只是做了导游该做的事,没想到会引起这样的关注。

在文花枝看来,自己只是做了一件很平凡的事情。但在许多人眼里,她那一瞬间的选择,将生的希望留给了游客,把死的威胁留给了自己无疑是一个英雄的壮举。她无悔的选择震撼着许多人的心灵。

(来源:新华网,记者:禹志明,2006年01月19日)

【点评】

的确令人难以置信,一个23岁的小姑娘,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她想到的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恪守的是旅游行业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挽救的是游客们的生命安全,高喊的是“我是导游,先救游客”。这不禁使人想起魏巍笔下的最可爱的人,“他们的品质是那样的纯洁和高尚,他们的意志是那样的坚韧和刚强,他们的气质是那样的淳朴和谦逊,他们的胸怀是那样的美丽和宽广!”难道今天文花枝的言行,不能用这四句话来概括吗?

我们可以假设一下,营救人员迅速赶来,打算将坐在前排的文花枝抢救出来的时候,她只要不做声,就可以脱离危险,保住自己的一条腿。如果是那样,她第一个获救,就可能把危险留给最后一名获救者。在场的游客会怎样看这位导游?怎样看我国的旅游环境?怎样看我们这个社会?

旅行车可不是单纯的交通工具,这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窗口,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平台。文花枝的行为不仅仅是让游客多一份安慰,多一份安全,多一份希望,更重的是她维护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尊严,为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贡献了一份力量。

如果不能理解,一个23岁的姑娘,在根肋骨骨折,两腿骨折,髋骨骨折,在全身12处骨折的前提下,如何能喊出“我是导游,后面都是我的游客,请你们先救游客。”那我们只能从文花枝的爱岗敬业精神中寻找答案。她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敬重自己所从事的导游职业,并以此为平台,尽职尽责地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其次,在危难时刻,一个23岁的姑娘,怎能如此的淡定和从容?她不疼吗?正是这令人难以理解的淡定和从容,充分体现了文花枝在职业活动中的价值追求和高尚的人生境界。在那辆旅游车上,她是最高的指挥员,她的情绪会直接影响着全车的游客。如果她情绪紧张,就会直接导致全体游客精神上的崩溃,秩序上的慌乱,给救援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伤亡数量可能进一步增加。而她的淡定和从容,会稳定全体游客的情绪,使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她也是血肉之躯,骨头外露、双腿断裂怎么会不疼呢?但是一切从游客的利益出发,为群众着想,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的工作追求,使她克服了伤痛。为人民服务的职业道德要求在文花枝的职业活动中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文花枝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使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今天的80后同样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他人、为社会做出巨大的贡献。文花枝以高尚的职业道德追求,成就了自己美丽的人生。

文花枝舍己救人高尚行为,反映了当代青年高尚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修养,为今天的80后树立了爱岗敬业、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正面典型。它提示每个大学生都能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事业,都能从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工作中,成就自己美好人生。

【思考讨论】

2012年5月29日上午,杭州长运客运公司员工吴斌,驾驶客车从无锡返杭途中,突然有一块铁块从空中飞落,击碎车辆前挡风玻璃砸向其腹部和手臂。面对肝脏破裂及肋骨多处骨折,危急关头,吴斌强忍剧痛,换挡刹车将车缓缓停好,拉上手刹、开启双跳灯,以一名职业驾驶员的高度敬业精神,完成一系列完整的安全停车措施,确保了24名旅客安然无恙,而他自己却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去世,年仅 48岁。1 分16 秒吴斌用生命履行了职责;1 分16 秒吴斌用平凡凝聚了伟大;1 分16秒吴斌用时间完美书写了何谓职业素养、何谓崇高品质。

从文花枝到吴斌,他们都以生命或行为树立了道德高度。他们很平凡,在壮举之前,他们平凡得没有明显亮色,他们就是我们朴实的兄弟姐妹,或是我们可亲的长辈,但一刹那的壮举很不平凡,他们是当代中国的闪亮坐标,是亿万中国人学习的榜样。

1、一个23岁的姑娘,在根肋骨骨折,两腿骨折,髋骨骨折,在全身12处骨折的前提下,如何能喊出“我是导游,后面都是我的游客,请你们先救游客。”

2、在危难时刻,为什么她比别人多了一分淡定与从容。

3、如今由于人们的价值取向走向多元化,一方面利己主义、个人主义盛行,其突出表现是80后、90后的思维方式是以自我为中心;另一方面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典型事迹也不乏社会的各个方面,郭明义、白芳礼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令人担忧的是现实生活中有一种怪现象,当人们说起阴暗负面的事例时,一个个慷慨激昂、甚至义愤填膺;而当接触此案例这样的正面典型时,却显得心怀猜疑、表情漠然。特别是青年学生,在听负面事例时,津津有味;接触正面楷模时却不屑一顾。这是一种什么心理呢?


一起高职学生的劳动合同争议


【导读】

她和我们一样也是一名高职学生,她和我们一样在毕业前也要到社会上求职就业。和我们不一样的是,当她的合法遭到侵害时,她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锲而不舍地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在求职就业的路上也可能遇到类似情况,我们能向她一样吗?

【案例文本】

刘惠敏(化名)是江苏省徐州市一所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系即将毕业的大学生,2006年2月寒假的一天,她得知海门市一家机电设备公司招聘办公室文员,于是携带学校颁发的《2006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前去应聘。机电设备公司对她非常满意,双方很快签订了《劳动合同协议书》,双方约定:合同自2006年2月27日至2006年5月27日止;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薪500元;试用期满后,公司根据刘惠敏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工作效益评定级别或职务后确定月薪。

2006年4月21日下午,刘惠敏下班后留下来打印一份材料,之后骑摩托车回家,途中被一小汽车撞倒,肇事司机急忙将她送到医院。经检查,刘惠敏的小腿骨折。2006年6月底,刘惠敏一瘸一拐地回校参加论文答辩,顺利通过评审,拿到了毕业证书。

刘惠敏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她是在单位工作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于是要求机电设备公司给予工伤待遇。

公司却认为,刘惠敏出车祸时还是在校大学生,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既然合同无效,公司就无法帮她办理工伤保险,刘惠敏也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刘惠敏不服,于2006年11月8日向海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与此同时,机电设备公司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仲裁委审理后认为,原劳动部于1995年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简称《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刘惠敏应聘于机电设备公司,虽然不属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但是她在签订合同时的身份仍是在校大学生,不符合就业条件,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其与机电设备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书》自始无效。

2007年4月20日,仲裁委认定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书》无效,裁定驳回了刘惠敏的请求。

刘惠敏不服,很快向海门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劳动合同合法有效。2007年6月19日,海门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惠敏称,双方签订合同时,她已满21周岁,具有就业的权利和签订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学校已经向她发放了双向选择推荐表,她具有到社会上就业的资格;推荐表中已载明了大学尚未毕业的事实,公司录用时进行了审查,自己不存在隐瞒和欺诈。所以,她具有劳动主体资格,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合法有效。公司坚称,刘惠敏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惠敏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经年满16周岁,并取得学校颁发的《2006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具备面向社会求职和就业的条件。公司与刘惠敏签订合同时,对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审查和考核,在此基础之上,双方就应聘、录用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的劳动合同应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并没有将在校大学生排除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之外,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在校大学生就业也没有禁止性规定,故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依法予以确认。

法院认为,刘惠敏不存在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的情形,不适用《意见》第12条的规定,而且目前在校大学生就业是现实客观存在,如果扩大该条款的适用范围,势必使大学生的劳动权利处于无法保护的状态,从而无益于社会就业形势的客观需要,也有悖于劳动法侧重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海门市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书》合法有效。

机电设备公司不服,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称:我国《高等教育法》第56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俭学活动,但不得影响学业任务的完成。刘惠敏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系在校大学生,其行为还需受所在学校的管理,完成学校交给的学习任务,与社会上的其他务工者是有差别的,因此并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她与机电设备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请求中院改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刘惠敏在答辩状中坚称,自己接受公司的管理,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与公司之间完全是劳动关系,并非劳务关系。南通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只有在教育管理部门及高校本身为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督促学生圆满完成学业,明确禁止大学生在学习的同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大学生才不得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教育管理部门及高校本身因学生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学业,从而对学生已不作此要求时,大学生参与劳动关系应不受限制。这是落实国家促进就业政策的需要,也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需要。

《高等教育法》第56条虽然仅仅对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俭学作了规定,但实际上,绝大多数临近毕业的大学生在毕业当年的1至5月就开始实习和联系工作甚至直接就业。这是客观存在的,也是与中央提倡鼓励就业的政策相符合的。本案刘惠敏已基本完成学业,并持有学校为促进学生就业而发给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应聘求职的行为受到管理部门与高校本身的鼓励,应认定为适格的劳动合同主体。

至于《意见》第12条所涉情形仅指在校学生不以就业为目的,参加短期或不定期劳务工作以获取一定劳务报酬的情况。而刘惠敏的情形不属于勤工助学或实习,而应属于就业。

法院同时认为,劳动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管理和被管理,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一种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稳定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契约关系,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情况,劳务方只要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即可,另一方无权作出额外要求。结合此案,机电设备公司在与刘惠敏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要求她接受公司的管理,遵守公司的纪律,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显然是一种劳动关系。

2008年4月1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8年6月,刘惠敏依据南通市中级法院已生效的终审判决,再次向海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海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最终认定了刘惠敏的工伤,并且将工伤认定文书送达到机电设备公司。依照劳动部门的认定,刘惠敏的伤情已经构成了伤残,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计算,她将获得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伤残补助金等总计10余万元的赔偿。

然而,当刘惠敏要求机电设备公司支付赔偿款时,公司踢起了皮球,让刘惠敏向肇事司机索赔。刘惠敏拿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直气壮地说,工伤保险和肇事司机侵权赔偿是两回事,两个请求权均能独立存在,作为受害人,不仅可以向肇事司机提出侵权赔偿,还能要求单位给予工伤赔偿。2009年5月下旬,刘惠敏终于收到了机电设备公司支付的工伤赔偿金。

(来源:法治快报,作者 亚生,2009年7月29日)

【点评】

我们大学生在正式走向工作岗位前,绝大多数都有一个实习的过程。特别是高职学生,毕业前的实习已成为人生中的一段必经之路。但是,即将毕业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其身份是在校大学生还是劳动者?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不是劳动关系?这是摆在我们每一个高职学生面前不容回避,而且必须回答的问题。

1、高职学生的毕业前实习和普通在校生勤工俭学不是同一性质

在本案中,劳动仲裁机关判定机电设备公司和刘惠敏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是《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简称《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基本完成学习任务、即将毕业的高职学生和普通在校生一样不一样?即将毕业的高职学生到社会上求职就业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是否是同一个性质?我们从两级人民法院否定劳动仲裁的法律依据中即可找出答案。

法院认为,刘惠敏不存在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的情形,不适用《意见》第12条的规定,而且目前在校大学生就业是现实客观存在,如果扩大该条款的适用范围,势必使大学生的劳动权利处于无法保护的状态,从而无益于社会就业形势的客观需要,也有悖于劳动法侧重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海门市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书》合法有效。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意见是:《高等教育法》第56条虽然仅仅对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俭学作了规定,但实际上,绝大多数临近毕业的大学生在毕业当年的1至5月就开始实习和联系工作甚至直接就业。这是客观存在的,也是与中央提倡鼓励就业的政策相符合的。本案刘惠敏已基本完成学业,并持有学校为促进学生就业而发给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应聘求职的行为受到管理部门与高校本身的鼓励,应认定为适格的劳动合同主体。

至于《意见》第12条所涉情形仅指在校学生不以就业为目的,参加短期或不定期劳务工作以获取一定劳务报酬的情况。而刘惠敏的情形不属于勤工助学或实习,而应属于就业。

2、毕业生就业实习应受相关法律的保护

我们从两级人民法院的意见中,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第一,即将毕业的高职学生在社会上就业实习,和普通在校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短期或不定期劳务工作,以获取一定劳务报酬为目的的社会服务和勤工俭学有本质的不同。他们的身份是劳动者,而不再是在校的学生。第二,当学校发给即将毕业的学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时,他们就能在社会自由的求职应聘。他们和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因此合法有效。第三,正是由于毕业生和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他们在劳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的保护。

我们从本案例中刘惠敏是幸运的,因为两级法院都支持了她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的诉讼请求。如果,刘惠敏当初没有取得《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与用人单位没有一纸劳动合同,她还能得到法律保护吗?现实生活中,实习或打工的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现象并不少见,得不到法律保护的事例也屡见不鲜。此案例给我们的警示是:首先,每一个高职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努力积累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其次,高职学生在毕业实习过程中,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要签订内容完备的劳动合同,特别是在实习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承担责任的问题进行明确约定,以保证我们的权益不受侵害。

高职学生毕业实习是走上社会的第一步,也是我们人生中必须经历的一段生活。在此阶段中,开始形成对社会的看法,开始依法作出民事法律行为。在此期间如受到打击,心灵的创伤很容易对社会形成扭曲的看法,对社会失去信心,逆反心理、非主流思想油然而生。如在此期间利用法律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会对这个社会充满信心,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了亲身的尝试,从而自觉地提高法律意识,做和谐社会的促进派。

【思考讨论】

1、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就业后的身份是在校学生还是劳动者?

2、他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3、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法律来对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在毕业实习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加以保护,因此实习或就业的大学生的工伤、劳动待遇(包括工资、试用期等的合法性)、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缴纳就难以得到法律保护。针对这种现状,学生在就业实习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两种截然相反的择业观


【导读】

这是发生在一所高职院校的真实故事,这是表现在高职学生中具有代表性的两种截然相反的择业观。择业观是我们职业生涯设计的第一步,不同的择业观必然导致不同的结果。看一看你的择业观和他们有没有相同之处,你赞成选择哪一种择业观?

【案例文本】

这是发生在一所高职院校的真实故事。2009年11月的一天,一个一米八零以上的男生,气喘吁吁地跑进老师办公室,来到他的班主任叶老师面前,“叶老师,我又辞职了。你还得给我推荐一个工作。”叶老师即刻皱起眉头,愁楚的目光在这个学生脸上停留了许久,才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唉,你怎么又辞职了。”

这个学生名叫贾志高,是09年汽车专业的毕业生。即将毕业之际,学校已为他推荐了两个工作岗位。第一个是丰田一汽,第二个是汽车销售的四S店。不知为什么他又辞职了。

当老师问他辞职的原因时,贾志高满腹的怨气,一脸的“无辜”。认为丰田一汽的工资较理想,但工作太辛苦,且管理太严,自己“吃不消”,因此辞职;四S店的工作不累,但收入和业绩挂钩,工作了一个月,工资不过1000元,挣得太少,不够一个月的零花钱,故再一次辞职。听了这位学生两次辞职的原因,叶老师问了他两个问题。第一,你如何判断当今高职学生就业的形势?第二,就现在你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在职业竞争中是占优势还是劣势;第三,你心目中的理想工作是什么工作?

该学生对这三个问题的回答是:第一,就业形势是否严峻我不管,我得找到自己认为理想的工作。老师你得帮我;第二,现在的我谈不上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现在找工作主要靠人际关系,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在竞争中是次要的;第三,我心目中的理想工作是工资高、福利好、工作清闲、管理不严的岗位。

听了学生这样的回答,叶老师好像沉重了许多,表情也比刚才严肃了许多。“就你的了解,这样的理想工作社会上有吗?你这样不考虑社会的就业形势、不考虑自身条件,只想享受生活,不想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生活的择业观现实吗?”面对叶老师提出的严肃问题,贾志高为难了。求叶老师就他的情况给他出出主意。当时学校正在进行征兵动员,叶老师认为这样一个学生应该到部队锻炼几年,先解决心理上的惰性思想,然后再找工作。因此劝他报名参军。听到报名参军贾志高倒退了两步说,“不!不!不!我可不受那份罪,摸爬滚打还不得累死我况且不说,部队的纪律我也受不了。”

此时,正好又一位同班同学名叫甄英杰,找叶老师报名参军,态度相当诚恳、坚决。叶老师为教育贾志高,抓住这个机遇让该同学谈谈为什么要参军。甄英杰陈述的大体意思是:我们“90后”生活在国富民强的中国,饱尝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从小条件优越,最缺乏的是在艰苦的环境锻炼。在部队里磨练几年,对我们的思想、意志、体能以及综合素质的提高,都是有帮助的。同时,从部队回来以后,由国家分配工作,到那时什么艰苦的工作、艰苦的环境都能适应。另外,男子汉这辈子不当兵我认为是一个遗憾,我渴望部队的生活。

贾志高用疑惑不解的目光望着这位同学。

叶老师深有感触地说:今天你们两个人对就业的看法,反映了两种截然相反的择业观,从中也反映了你们两个人不同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叶老师在入伍申请表上签完字,起身握住甄英杰的手说:“你成熟了,你毕业了!你走出学校我放心。”然后面对贾志高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你这样走出校门老师怎能放心呢。你的择业观不改变,不可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时至今日,贾志高仍然处于无业状态,还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岗位。甄英杰已是内蒙古自治区一名优秀的武装特警。

【点评】

两种截然相反的择业观,两种截然相反的结果。这个发生在高职学院的真实故事,能给我们一些什么启示呢?

1、个人的择业观必须建立在社会需求的基础上

贾志高的择业观目前在的高职院校里有一定的代表性,也正是由于这样的择业观,使中国社会的词典里出现了“啃老族”、“逍遥派”等概念。

贾志高择业观的特点是完全从个人的兴趣和意愿出发,却忽视了社会对我们个人的需求,自己的职业选择完全脱离了整个社会的就业形势,使自己的职业理想完全变成了一种职业梦想。

在择业问题上,注重选择收入高、环境好、福利好、社会地位高的职业,从主观的角度上看也无可厚非,毕竟职业活动还是人们谋生的方式和手段。但是客观上不可能所有人都能按照自己的愿望选择职业。个人选择职业,职业也选择个人,这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择业固然要考虑个人的兴趣和意愿,但是社会需求对每个人择业有更大的制约性和现实性。如果把自己的职业选择完全脱离了社会需求和就业形势,其结果只能是好高骛远、消极颓废、一事无成。

甄英杰的择业观的特点是把个人的职业理想建立在社会需求的基础上,他在择业的问题上更多考虑的是我为明天的就业储备了些什么,我为明天的成才做了哪些准备。它不仅仅把职业视为是一种谋生的手段,更重要的是他把职业视为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平台,视为一生追求的事业。通过职业提升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

今天,甄英杰成为一名优秀的武装特警,明天他可能是一名优秀的军官、警官、国家干部、或是普通工人,无论他干什么工作,我们都相信他是优秀的。因为他在选择职业时,注重打牢专业、锻炼能力、提高素质、自我完善,他把自己对职业的期望与社会的需求统一起来,着眼于实际又面向未来,脚踏实地。这必然能适应多种岗位,社会需要他。

2、择业是选择一生奋斗的方向

当前大学生就业的严峻形势,已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已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如何适应这种形式,合理、现实地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是每一个当代大学生值得思考的问题。

本案例记录了两个高职学生截然相反的择业观。实践证明,脱离实际、脱离社会、好高骛远、以自我为中心的择业观是不切实际的,坚持这种择业观的人只能被社会所淘汰。相反以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为基础,以社会的需求为导向,科学地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一定会找到自己的社会定位,开创自己的事业天地,并以事业为平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每个大学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择业是选择一生奋斗的方向,而不是选择享受奢华的场所。理想的职业不是靠关系、不是靠投机取巧,最终还是靠自己的实力。明天的辉煌是靠今天的学习和实践,厚积薄发。没有奋斗哪来的享受,没有辛勤的耕耘哪来的丰硕收获,这是择业中最简单的道理。

本案例中两种截然相反的择业观,让学生清醒地认识到,把自己的职业理想和社会需求仅仅地联系在一起,是时代对大学生提出的客观要求。择业是人生中的重要一环,更是职业生涯的开端,的确对人的一生影响极大。但一个人的成功不是一次选择能够造就的,其中需要积累、奋斗、吃苦和奉献。那种把择业看成是纯粹由自我意愿的实现,完全是一种脱离社会、脱离实际的幻想。只能停留在不成熟的主观意念中。

【思考讨论】

现实生活中,你有一个梦想,你满腔热忱地开始行动。然而,数月后,生活打断了你的梦想:问题总是出现,重重困难阻碍了你实现梦想的进程。

把你的生活和一架从悉尼飞往东京的飞机进行比较,这是一段漫长的海上飞行。不管怎样,每星期都有上千人登上飞机坚信自己可以抵达东京。

如果我告诉你在95%的飞行时间里,飞机都是偏离航道飞行的,事情又将如何?我是说,没有人控制,飞机几乎一起飞就偏离了航道。

区别就在于:飞机是由飞行员负责方向的。飞行员有预定的计划:飞向东京。他清楚会被气流吹得偏离航道,所以他监控着飞机的飞行方向,不时地进行调整,然后,最终到达他的目的地:东京。

生活非常像在大洋上空飞行的飞机,经常使自己置身于交叉气流之间,随时会被它们吹得偏离航道。事情永远不会百分之百地像我们预计的那样,所以我们要学会做成功道路上的“飞行员”,要学会不断调整方向以抵达最终的目的地。

现在,既然明白了“事情永远不会百分之百地像我们预计的那样”,你还担心什么呢?不要感到不安,看看你手中的地图,检查一下自己是否还在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然后,做必要的调整。像飞行员一样,让飞机飞回正确的航道,然后,把它安全地带到目的地。

案例中的贾志高、甄英杰都“起飞”了,但飞行的结果却大不相同,他们的“飞行”值得我们借鉴。

1、贾志高的择业观有什么特点?你如何评价他的择业观?

2、甄英杰的择业观有什么特点?你如何评价他的择业观?

3、通过这个案例,你认为当代大学生应该树立怎样的择业观?


            自己的青春自己做主


【导读】

大学生自主创业在世俗的观念中是一种不太体面的事,也是一条从无到有、艰苦奋斗的路。在这条路上充满了崎岖和坎坷,需要坚强的意志和不懈的努力不断克服困难,走向辉煌。在今天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的前提下,自主创业无疑是有志者的选择。

【案例文本】

就业形势的严峻,让许多大学生尚未走出校门就辗转于各个招聘“战场”,失望和无奈过后,创业成为了他们新的奋斗目标。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物流管理专业的莱州学生姜晓明,毕业后创建了年销售量过百万元的芦花鸡生态养殖公司,在自主创业中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来到莱州市柞村镇北寺口村风景秀丽的大山中,一幅奇特的山野景色吸引着游客。漫山遍野的芦花鸡在小溪绿草之间,悠闲的饮水、觅食。这便是莱州市北寺口芦花鸡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的生态养殖基地,这个基地的当家人就是2007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物流管理专业的姜晓明。姜晓明说:“毕业以后,我也找过几份工作,坐在办公室里边,我感觉挺无聊的。怎么说,人吧,总要有点激情,像我现在年轻吧,应该闯一闯,干一番自己的事业,我认为,自己的青春应该自己做主,所以我就选择了自己创业,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2008年,姜晓明辞去了在北京的会计工作,回到家乡,来到大山深处养起了芦花鸡,创建了北寺口芦花鸡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开始了创业路。创业之初,姜晓明也曾面临养殖规模小,人员管理松散,分工不明确等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姜晓明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建立起了一套严格、细致的工作流程;又多方筹资扩大了公司规模,才有了公司现在的模样。管理跟上了,姜晓明又在销售上下起了功夫,他把散卖的鸡蛋装进了包装盒、并配上宣传页、展板,增加了鸡蛋的附加值,他还到处跑市场联系销路,一次为了到徐州送货他连着二天二夜没合眼,就是靠着这股子不怕吃苦的劲儿,姜晓明逐渐打开了市场。

  他还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做起了网上买卖,让小山村连上了大市场。姜晓明说:“经过一年的发展,这里基本上已经稳定下来了,我想,下一步再多建几个养殖棚,多发展几匹鸡,存栏量保持在两万只左右吧,这样要鸡的时候随时都可以有。”现在姜晓明的生态养殖公司养殖的芦花鸡和鸡蛋已远销到江苏、北京、河北、河南等地,年销售收入100多万元。创业成功之余,姜晓明还不忘弱势群体,为18户残疾人提供了就业岗位,成为残疾人扶持基地。姜晓明说:“我们这儿的环境还是不错的,下一步想发展旅游这一块,在这个生态园区里面,建一些旅游设施,吸引一些游客,过来自己体验一下捡鸡蛋呀,自己抓一下鸡呀,体验一下这方面的乐趣。”
  为了帮助更多的大学生毕业创业,莱州市出台了多项鼓励大学生志愿者自主创业的政策,在当地公共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时,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资金扶持;从事个体经营,可不受出资限制,出资1元即可申报登记;毕业两年以内的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策倾斜。

(来源: 胶东在线,作者:易就业,2009年5月11日)

【点评】

大学生的就业牵动了千家万户的利益,牵动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也成为社会的焦点、热点问题。“僧多粥少”的就业形势,更是牵动着每一个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的每一根神经。本案例中的主人公姜晓明的故事,是否能给我们一点启示,是否能给我们就业指明了又一条重要渠道。

1、一条自己把握人生的新路

每个大学生从自己填报志愿开始,就已经为自己设计了职业理想,就业是实现职业理想的开始,就业问题解决不了,多完美的设计都是空话。如何才能顺利实现我们的职业理想呢?首先就得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我国人口基数大,需要就业的人员多,特别是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程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毕业生涌进了人才市场,就业压力必然不断加大。在大城市或发达地区,大学生就业情况完全可以用“僧多粥少”四个字来概括。而广大的农村和我国的西部地区却人才奇缺。大学生到农村去开创自己的事业,这无疑是解决就业的一条有效途径。

创业就意味着从无到有,艰苦奋斗。特别是当今社会上把工作岗位分成三六九等的思想意识仍有一定市场,大学生自主创业在许多人看来,并不是一件体面的事。可姜晓明却认为“人吧,总要有点激情,像我现在年轻吧,应该再闯一闯,自己干一番自己的事业,我认为,自己的青春应该自己做主,所以我就选择了自己创业,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2、转变观念天地阔,自己的人生我把握

这个故事不尽使人想起40年前的两句口号, “到农村去!到边疆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在那里“广阔天地,大有作为。”这话听起来好像有点过时,但是面对今天激烈竞争的就业形势,到农村基层去创业,寻求自己发展的空间,的确是大学生就业的一条重要渠道。特别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印发的《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积极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各地区也为此制定了一定的优惠政策,这为高校毕业生的主动创业做了坚实的铺垫。

转变观念天地阔,自己的人生我把握。择业和创业虽然是两个概念,但是,在一个人的职业生涯中并不是两个孤立的环节,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择业是创业的基础,它决定就业者的从业方向;而创业又是择业内在要求,不论你干哪一行,都需要创业的精神。一个人一旦缺失了创业的思想,只能是消极被动地应付工作,最后一事无成,还可能被淘汰。在工作岗位激烈竞争的今天,创业思想是我们站稳脚跟、立足社会的法宝,我们必须做好这方面的思想准备。

本案例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农村创业的重要意义,主动创业同样能造就美丽的人生。从而促使我们转变观念,自己把握人生的命运。自己的青春自己作主,自己的事业自己造就。这不仅是解决“就业难”的一个渠道,也是大学生在艰苦中创业、在实践中成才的一条路。

主动创业意味着从头开始、白手起家、从无到有,其中充满了困难和艰辛。因此,这需要勇气和决心,需要艰苦奋斗的精神。但这是社会对当代青年的客观要求,这是一条自我成才之路。

【思考讨论】

1、本案例中,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物流管理专业的姜晓明,辞去了在北京的会计工作,选择到农村创业,回到家乡,来到大山深处养起了芦花鸡。用自己的所学在农村施展才华,艰苦创业,不仅解决了自己的就业问题,还安排残疾人就业,带动大家一起脱贫致富。你如何评价他的就业选择?

2、你如何理解自主择业和主动创业之间的关系?


纸戒指见证坚贞的爱情


【导读】

爱情是人类永恒的话题,多少年来人们不惜用最美丽的语言来描绘爱情的永恒和不休,让爱情给人们带来精神上的激励、情绪上的欢愉、生活上的充实。究竟怎样的爱情是坚贞不渝的?责任和奉献在爱情中占有怎样的地位?通过此案例我们可能对爱情有更深层次的理解。

【案例文本】

齐鲁网2月15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电视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昨天是情人节,在济南千佛山医院的病房里,一位尿毒症男孩和自己的女友举行了婚礼,而由于没有钱购买真正的首饰,两人的结婚戒指,是他们亲手叠的纸戒指。

患尿毒症的男孩小丁对记者说,五个月前他查出自己得了尿毒症,但是他的女友小李却不离不弃,一直陪在他的身边照顾他的生活。说起女友他流下了眼泪,“我拒绝不了,这种爱我拒绝不了。”他不太逻辑的语言中渗透着两个字“真诚”。

他们是大学同学,从大一开始到现在,五年的时间他们一直真诚相爱。特别是在小丁患病期间,他的女友小李不离不弃,一直守护在他的身边。今天他们爱情的花朵在这特殊的季节结出了圆满的果实。小李和小丁决定今天举办婚礼,他们的真诚打动了双方的家长,得到了他们的支持。昨天下午,小李的母亲和她的姐姐从菏泽赶到了济南,准备参加即将到来的特殊婚礼。

新房是医院临时腾出的一间病房,经过医护人员的装饰,这间婚房变得格外喜庆。婚礼最重要的仪式便是交换一对鉴证他们爱情忠贞不渝的特殊戒指。这个特殊的戒指在新娘那里已珍藏了多天了,她把这枚戒指看得比钻石的质地还要硬。因为这戒指是小丁用心叠的。

记者在采访小丁的女友小李时了解到,因为治病两家已经倾囊而出了,经济上拮据只好选择用纸戒指来见证他们的爱情。但她认为这并不影响他们的婚姻质量,因为他们虽没钱,却又爱。

昨天上午七点多,记者在这个临时的婚房里见到了新娘,她早已经穿好了婚纱,正在认真地画着妆。画完妆之后,新娘拿着两个纸戒指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定好了,选这两个黄色心形的戒指作为婚戒。“选黄色的是因为它们跟黄金一个颜色,就跟黄金戒指一样,这两个戒指上面还各有一个心,代表着我们俩,所以我们选择了它们。”

  婚礼定在上午的十点零八分正式举行。十点左右,新娘和新郎手挽着手步入了肾内科的宣教室,这是他们圣洁的结婚殿堂。这个时候门口已经挤满了祝福的人们。十点零八分,开始了他们的结婚仪式。新郎小丁的主治医师许大夫带着美好的祝福,见证了他们的爱情。“我见证了他们的婚姻,我愿意做他们的证婚人,希望他能早日康复。”两位新人自始至终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他们的家长坐在面前,也激动的留下了眼泪。新人互拜了双方的家长,喝了交杯酒,最后是双方互换特殊结婚戒指。

  就这样,两位新人戴着他们特殊的婚戒结成了夫妻,但遗憾的是,新娘的父亲由于种种原因,没能亲自参加女儿的婚礼。新娘在记者镜头前,对父亲深情地说,“我爸爸因为家中有事没有来,我知道你很想来,今天我结婚了,明天我带着他回去看你。”

  十点四十左右婚礼正式完成,两位新人拉着手向婚房走去,刚到门口,他们就被一群热情的人们团团的围住,人们纷纷给小两口塞起了祝福的红包。

小两口回到了婚房,坐在用两张病床组合成的婚床上,激动地对记者讲,婚礼虽简单,但他们没有一点遗憾,这是他们五年经营结果,这是他们辛勤耕耘的收获。他们从此继续书写他们爱的诗篇,携手走完人生的路,他们怎么能有遗憾呢?新娘觉得婚礼上最有价值的就是他们的婚戒,那对纸戒指虽然不是名贵的钻戒,但是却是用心叠成的,见证了他们圣洁的爱情,她会永远保留着。“我会一直留着,留一辈子,等他康复后,生一个小宝宝。”

(来源:齐鲁网 ,编辑:李瑞平,2012年2月15日)

【点评】

爱情是人类不朽的话题。没有爱情的人生是苍白的、消沉的,甚至是颓废的、没有意义的。如果说80年代校园爱情还是一种秘密的话,今天高等院校里的爱情,已形成校园里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

但是,校园爱情大多是青春少年激情碰撞的火花,虽真真切切地存在,但却像雾像雨又像风。花前月下,可以海誓山盟;现实生活,却不存在责任义务。也偶有从实际出发者,家庭的经济条件、社会地位便成为爱情的前提。

本案例中的女主人公小李,在男友身患尿毒症的前提下,却不离不弃,一直陪在他的身边。自愿为对方承担责任,使他们的爱情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从而得到了升华。一对纸叠的戒指见证了他们钻石般的爱情,这对纸叠的戒指打碎了世俗的恋爱观,向“功利”、“务实”的恋爱观宣战。他们没有房子、车子和票子,但他们有爱,他们拥有不离不弃、相濡以沫、同甘共苦的爱,这是两人之间更重要的。

在天主教堂里,神父主持婚礼时常常会说:“你是否愿意嫁给他,不论贫困、饥饿和疾病……”,这是在干什么?这是在问两个相爱的人是否自愿为对方承担责任,因为这是爱情本质的体现。无论对方处在顺境还是逆境,是富裕还是贫穷,是健康还是伤病,爱一个人就要接受他的全部。这是恋爱中最重要的道德原则。

本案例中的女主人公小李正是这样一个道德典范。

本案例介绍了一个校园内真挚爱情典范,有力地抨击了校园内“像雾像雨又像风”的爱情。目前校园爱情呈炽热、浪漫、多变、不稳定的特点,和本案例中的主人公形成强烈的反差,从而应该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在爱情中责任是对性爱和理想的升华,因此也成为爱情得以长久的重要保障,是坚贞爱情的“试金石”,也是爱情的本质体现。

目前,校园内像雾像雨又像风的“爱情”,给学生的学习生活造成了很多弊病,上课走神、上课说话、逃课……,更有甚者失恋也失志,失恋后缺乏生活的勇气,更谈不是理想、人生、学习、工作、就业,造成了校园爱情严重的“后遗症”,也给学生学习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本案例中两个人真挚的爱情,为学生树立了正确楷模。

【思考讨论】

1、读完此案例,你如何理解教材中的“责任是对性爱和理想的升华,因此也成为爱情得以长久的重要保障,是坚贞爱情的‘试金石’”?

2、特殊的戒指,见证特殊的婚礼。你如何评价本案例中两位主人公在恋爱中的道德观?


                                              恪守孝道的平凡女孩


【导读】

孝道是中华民族千古传承的文化精髓,也是家庭美德中的重要内容,它反映了人们对需要特殊关爱的老人以深厚的情感。老人对社会做出了贡献,又为抚养和教育晚辈付出了心血,当他们年老体弱时,理应得到社会、子女的尊重和回报。此案例是一位和我们同龄的恪守孝道的平凡女孩。

【案例文本】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孝道是中华民族千古传承的文化精髓,也是当今社会仍然提倡的传统美德。孟佩杰,一个20岁的女孩,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一名普通学生,她的孝心,感动着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龙的传人,传承着华夏民族五千年的动人情感。感动中国推选委员丁俊杰这样评价孟佩杰:孝顺,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孟佩杰,付出的是孝心,赢得的是尊重,一个感动中国人的平凡女孩。推选委员王振耀说:童稚的年岁,她一力撑起几经风雨的家。她的存在,是养母生存的勇气,更是激起了千万人心中的涟漪。感动中国颁奖词中这样写道,“在贫困中,她任劳任怨,乐观开朗,用青春的朝气驱赶种种不幸;在艰难里,她无怨无悔,坚守清贫,让传统的孝道充满每个细节。虽然艰辛填满四千多个日子,可她的笑容依然灿烂如花。”

孟佩杰有着一个不幸的童年:5岁时父亲去世,母亲重病,无奈将她送人领养,不久生母去世;5岁的孟佩杰由养母刘芳英照顾,三年后养母刘芳英因病瘫痪,不久后,养父不堪生活压力离家出走,此后杳无音讯。8岁的孟佩杰从此承担起了侍奉瘫痪养母的重任:每个月俩人就靠养母微薄的病退工资生活;孟佩杰每天在上学之余要买菜做饭,替刘芳英洗漱梳头、换洗尿布、涂抹三种褥疮药膏……

“那时候,她人还没有灶台高,每天就踩在小凳子上生火做饭,不知道摔了多少跤,但从没喊过疼。”刘芳英说,“一开始她分不清各种蔬菜,就自己编口诀‘长长的青葱圆圆的蒜,扁扁的豆角绿油油……’;有时家里没钱了,她就自己出门去找街坊邻居借。”

“12年来,她每天早上6点起床,帮我穿衣服、刷牙、洗脸、换尿布、喂早饭,然后一路小跑去上学;中午放学,回家做饭、喂饭,给我擦洗身子、活动筋骨、敷药按摩、洗漱更衣、倒屎倒尿,换洗床单、被褥,再匆匆忙忙去上课;放学回来,匆匆赶回家做晚饭、做家务,服侍我睡觉。每次全部收拾完都得到9点以后,然后她才歇下来做自己的功课。”

刘芳英“很庆幸”当年收养了孟佩杰:“当时想收养孩子,但又觉得与5岁的孩子不易培养感情,后来经不住孩子生母的一再恳请,决定收养她,没想到这成了我一辈子最正确的决定。”说起往事,说起12年来孟佩杰遭的罪,刘芳英泣不成声:“我照顾了她三年,她却要照顾我一辈子。”

孟佩杰的中学同学、大学同学杨姣姣告诉“中国网事”记者,从中学到大学,孟佩杰给大家印象最深的是她什么时候都是小跑着,一路小跑着去上学,一路小跑着回家照顾养母,经常跑得气喘吁吁,面红耳赤。“孟佩杰妈妈病倒后,又要生活又要治病,为补贴家用,她一有时间就上街帮人发传单,原来白白的女孩生生地晒成了‘黑姑娘’。”

照料养母生活起居是孟佩杰每天耗时最长的“必修课”。刘芳英瘫痪后大小便失禁,为了尽可能避免弄脏床单被褥,孟佩杰就在褥子上铺上塑料布,塑料布上又铺上床单。即便如此,洗尿布、衣裤、床单仍是她每天必做的“功课”。

另一项必做的“功课”是帮助养母做康复训练。去年,临汾一家医院听闻孟佩杰感人故事后,将刘芳英接入医院免费治疗。为配合医院治疗,孟佩杰每天要帮养母做240个仰卧起坐、拉腿200次、捏腿15分钟……长年瘫痪在床的养母排便困难时,孟佩杰就用手指帮她一点点地抠出来。

从不乱花钱的孟佩杰,对自己很吝啬,对养母却很大方。她省吃俭用下来的钱给刘芳英买衣服,而自己穿的多是亲戚朋友家孩子不要的旧衣服。在其他同龄女孩纷纷开始化妆打扮的时候,孟佩杰梳着最简单的学生头,把有限的钱都用在了日常开支和养母身上。“我少买件衣服,少吃顿好饭,妈妈就能多买些好药,少遭点罪。”

一次同学过生日请吃饭,孟佩杰舍不得喝饮料,就把自己那瓶悄悄地装起来,找了个借口提前离开,急匆匆地跑回家给养母喝。2010年暑假,孟佩杰冒着酷暑在街上发广告传单,挣了1300多元钱,拿到工资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了养母爱吃的红烧肉和猪头肉回家,看着冒着热气的肉和变得黑黑瘦瘦的女儿,刘芳英泪流满面;孟佩杰偶尔会买鸡腿给养母改善伙食,自己却从来不肯吃一口,还说:“挨着鸡屁股呢,我不喜欢吃。”

说起这些年的不易,孟佩杰不觉得有特别之处。她说:“我只不过是做了每个女儿都会做的事。”

刘芳英说,这么多年来,孟佩杰的乐观感染了她,让她找回了生活下去的勇气。“刚瘫痪那几年我心情不好,常发脾气,但她从来没和我争过吵过,而是笑着给我讲故事,她还买了一本笑话书读给我听,经常挤眉弄眼、出丑变怪逗我乐。再苦再累,她都没在我面前没流过一次眼泪,什么时候都是一脸阳光高高兴兴的样子。她还常鼓励我,说‘妈妈别怕,有我呢,只要精神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十二年,4000多日子,孟佩杰不仅仅在生活上照顾了养母刘芳英,更重要的一点是,她的存在让刘芳英渐渐找回了生活下去的责任和勇气。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深度报道”,记者叶健、周蕊,2011年6月21日改写)

【点评】

一个20岁的小姑娘,普普通通的90后,在4000多个日日夜夜,命运给了她多少艰难困苦,给了她多少根本不是孩子能挑起的重担。她却用微笑回报这个世界,用一脸的阳光来迎接生活的挑战。同龄的90后们,当我们衣袋里装着iphone4,书包装着ipad,身上的运动服是阿迪达斯或其他名牌,还伸出手向父母“我要……,我还要……”的时候,我们是否应该想一想我们的父母生活的怎样,是否应该想一想我们的同龄人孟佩杰呢?

人生有很多条路供我们选择,有人选择走功利之路,也许物质生活得到极大满足,不仅衣食无忧,还讲究消费;有人选择走性感之路,也许悲欢离合,崎岖坎坷,甚至刻骨铭心;有人追求名誉地位,生活的档次,希望在社会上光彩夺目;有人追求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希望生活朴实低调;有人崇尚西方文化,认为实用、现实,能解决问题;有人尊从传统文化,认为真实、崇高,是人生的高尚品位。无论选择哪条路,尽自己的所能去回报养育我们的父母,这是做人的基本良知吧。

养母照顾了她三年,她却要照顾养母一辈子。这里没有付出、回报的市场理念,这里只有爱的交流,母女的情感。

在贫困中,她任劳任怨,在荣誉前,她平静坦然。面对困难,她乐观开朗,坚守清贫,她无悔无怨。虽然艰辛填满四千多个日日夜夜,可她的笑容依然如花得灿烂。

尊老爱幼是家庭美德中最核心的体现,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特别是在当今市场经济的前提下,传统美德更应该发扬光大。90后的孩子们生活条件比较优越,缺乏关心他人、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优良品格。可孟佩杰是我们的同龄人,她的命运遭遇、生活条件和同龄人几乎无法比较。但她成功了,她是时代的楷模,道德的模范。

孟佩杰以她十二年的奋斗诠释了中华民族传统的孝道,是当今90后的光辉楷模。

【思考讨论】

2012年5月8日晚,在黑龙江佳木斯市第四中学门前,正当一群学生准备过马路时,一辆客车却突然失控冲了过来。危急时刻,29岁的女教师张丽莉一把推开了身边的学生,自己却被卷入车底。

2012年5月13日上午10时许,第二炮兵士官学院参谋沈星在山东省青州市南阳河畔纵身一跃,救起了一名初中学生,却献出了31岁的年轻生命。

去年,“最美妈妈”吴菊萍伸出双手,接住了从10层高楼坠落的两岁女童妞妞,自己当场昏迷;“最美护士”余书华在溺水老人生命垂危之时,当街跪在地上为他嘴对嘴地人工呼吸。最美教师、最美警察、最美导游、最美清洁工……危机之中每一个来不及思索的本能动作,将生命的最美时刻绽放在世人面前。

这些最美中国人在危机之中的反应折射出中华民族文化中“舍己救人”的精神。这种美不是瞬间的福至心灵,这种奉献精神更是一种日常之美。

而这些最美中国人正是我们身边的“常态”雷锋。还有很多最美中国人,可能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但有着滴水长流的爱心,日常之中默默践行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著名学者季羡林先生说过,“考虑别人比考虑自己更多就是好人。”一个善意微笑,一个及时伸手,一次的小小捐赠,我们就能成为好人。“路不平,有人铲,事不平,有人管”,该伸手时莫袖手,我们也许就能成为吴菊萍、陈贤妹、张丽莉、孟佩杰……

1、是什么力量促使孟佩杰走过这艰难的12年,她的事迹中体现了哪些高尚的道德品质?

2、最美中国人,他们没有豪言壮语,但每天都在给世界发送温暖。他们没有怨天尤人,总是给社会传递正能量。作为当代青年,你如何用自己的行动去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供稿: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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