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董文 来源:《中国艺术报》(2019年7月31日第5版)
董文书法作品
诗与书法,两种艺术都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典型代表。以诗为发端的中国古代文学是传统文化中最重要、最具活力的一部分,滥觞于古老的歌谣。赋诗、诗教在先民文化活动中占有很大比重。从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算起已有近三千年历史。而后唐诗、宋词等高峰迭起,其间“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中国又是书法故乡,从甲骨文算起,中华文化乃至整个文明是依赖文字记录传承下来的,这种流传数千年的手抄笔记自汉以后演变成书法艺术。从某种意义讲,一部中国历史就是一部文字的演变、发展和书写史,也是书法的发展史。
从美学本质上看,诗与书也是相通的。诗是语言艺术,抒情言志是诗的基本特征。《尚书》中说:“诗言志。”《诗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王国维有言:“一切景语皆情语也。”讲的都是诗的抒情本质。书法是通过笔墨书写汉字从而表达思想情感的艺术。西汉扬雄说:“书,心画也。”古人又有“心迹”“心相”“心契”之说。大意相同,指的是情感、意绪等状态下形成的笔墨痕迹。因此说,书法是情感的符号、心灵的图像、精神的迹化、志趣的笔痕,古人称其为“书意”。抒情达意是书法美学的基本特征,东汉蔡邕说:“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清代刘熙载在《书概》中说得更直接更明白:“书者,抒也。”“写字者,写志也。”“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讲的都是书法抒情达意的本质。然情与意难以细分,故诗与书法都是反映意志、抒发情感、记录心态的活动轨迹。至于艺术本体、妙悟、虚实处理、鉴赏通感、艺术品评等其余方面,更有相近、相通的规律和特征。
两种艺术都承载着文化之道,兼具审美教育。诗与书法都是传统文化的经典。鉴赏两种艺术,都可以如春雨润物一样,由赏心悦目到移情通感,在审美愉悦中起到陶冶情操、净化心灵、进而达到高尚情感、升华精神境界的教化作用。
遍览中国艺术史,可发现诗与书密不可分。曾为书写唯一性的毛笔,客观上造就了众多诗书双绝的文人雅士。天下第一行书《兰亭集序》 ,即是当年兰亭雅集中,王羲之为诗集所作的《序》 。其后,至于张旭、李白、苏轼、黄庭坚、米芾、赵佶、朱熹、陆游等集诗人、书法家于一身而卓有成就者,代不乏人。
当代书法创作主流,普遍以古今名人诗词为书写内容,如此题材的选择似乎无可厚非。但细细想来,有两个问题值得反思。一则古今他人诗之意境,抄录者不可能尽数理解和体悟,移于己之笔下,行笔落墨节奏又如何与诗人心境合拍?书法的本质是抒己之情、达己之意,一个从未到过黄河,从未见过庐山瀑布的书法家,笔下功力再纯熟,恐怕也难将李白“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疑是银河落九天”的磅礴气势、深邃意境、豪迈情怀表现得淋漓尽致。二则如果书法家一辈子只是“抄录”“抄写”他人诗词,而无自己编撰的诗文,即毫无文学意义上的独创性,这还不是“文抄公”吗?这与被书法界广为讥笑的专以抄录各种名著为能的“文抄公”相比,本质上又有何区别?这种弱化书法“创作”意义而乏个人精神和文化内涵的趋势,不是当代书法的遗憾吗?虽然历代书法家都写过他人诗文,但绝非主流。尤其是宋代以降,在“尚意”书风的引导下,文人自书诗文渐成风气,这正是书法与诗词优秀传统的延续。
书法家自书诗可以分为三种艺术境界;一曰自然。书法家在灵感的触发下,产生强烈的创作冲动,即孙过庭所说的“偶然欲书” 。此时其笔下必然是一种天真流露,唯有自然书写,书才能写得自然,艺术才能达到“自然”的美学境界。二曰自由。因是自书诗,书法家对自己的诗作是那么稔熟,此时“欲书” ,成竹在胸,笔墨未落却呼之欲出。一旦落笔便如天马行空,在自由王国里任情恣性地随意挥洒,流美于纸上的必然是畅达、生动、精气神十足的书写。三曰自在。此为创作进入高境界的美感状态。书写前已为诗意心游万仞、神思飞扬,而一经以情命笔、以笔抒情后,诗书两种艺术因相互碰撞而相得益彰。写到高潮处,不禁心旌摇荡,有时会灵光闪现,如有神助,将自己平素积累的审美力、想象力、表现力如泉水般一并涌出,从而使艺术的功力发挥到极致,甚至出现意想不到之效。此时的诗情与书意已融为笔痕墨迹。诗耶?书耶?说不清楚,已经浑然一体了。
凡自书诗,都力求诗书“合璧” 。而欲“合璧” ,先要“和谐” 。诗与书如何和谐?关键是风格统一。因“诗如其人”“书如其人” ,诗与书又同出一人之手,故二者风格大体上还是有相近之处的。借用唐代司空图《二十四诗品》中对诗的风格分类,一般来说,专攻帖学,承“二王”一脉书风;擅长“意多于法”的行、草书的,自书诗的风格多表现为冲淡、纤秾、洗练、劲健、豪放、清奇、委曲、悲慨、超诣等;专攻碑学,擅长篆、隶、楷书的,因“他书法多于意” ,自书诗的风格多表现为雄浑、沉着、高古、绮丽、含蓄、缜密、实境。书法风格有尚象、尚势、尚韵、尚意等诸多不同,书法家的个人气质、审美趣味亦不尽同,故帖学与碑学不好分开,诗的风格亦非专擅一种。常常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影响、相融相合,故自书诗除了各自主导、主体的风格外,其“自然”“精神”“典雅”“形容”的风格,可能成为共同的风格取向。
先有诗,然后书写,是自书诗的前提,书法家也应该是诗人。然当代书法家大多数为业余爱好。翰墨之外要做到能写诗、会写诗、写好诗,确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如果诗的水平与书法不相匹配,则不必勉强去自书诗,这样做反倒影响书法的美学价值。而欲以自书诗一展才华者,则必须像学书一样下一番真功夫,使自己具备与书法大体相当的古典诗词修养,再以诗意助推其书法品位和格调。现实情况是,当代书法家中能写旧体诗的不多,会写的更少,写得好的少之又少。这其实与继承三千年诗传统的当代中国书法家并不相称,特别是书法名家、大家本应具有的传统文化素养不相配。这是一个令人遗憾却又是不争的事实,也是不完美的历史文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