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富国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2月19日)
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全球治理理念创新发展,积极发掘中华文化中积极的处世之道和治理理念同当今时代的共鸣点,继续丰富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主张,弘扬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论述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和而不同”“义利统一”“天下大同”等丰富厚重的文化底蕴。
第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和而不同”的文化底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和”理念,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重要价值取向。比如,《论语》中有“礼之用,和为贵”,孟子曾言“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和谐状态是人们不懈追求的生存、生活和理想状态。中华传统文化强调整体的和谐,包括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和谐。儒家主张“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的交往之道,提倡“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的和平共处的国家相处之道。同时,这种和谐也是蕴含差异性的和谐。只有存在一定差异,才能在相互欣赏、相互交流中求同存异,并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文化认同。换句话说,“和而不同”为正确处理差异和冲突提供了指导原则。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表达了“协和万邦”的政治理念与“亲仁善邻”的价值追求,为人类社会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在全球化背景下,各国相互联系、彼此影响,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脱离其他国家独自发展。这就要求国家间摒弃一切形式的冷战思维和模式,平等对待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尊重彼此的核心利益,“对话不对抗,结伴不结盟”,在一些国际和地区重大问题上积极沟通、平等协商,构建互利共赢的伙伴关系,建设一个持久和平的世界。各个国家、民族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进行文化交流,相互取长补短,从而实现费孝通先生所说的“各美其美” “美美与共”的良性发展。人类文明的多样性是世界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源泉。“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不同文明之间应当相互尊重、和谐共生、相互包容、求同存异。只有以包容和交流的态度去对待本国以外的文明,才能让文明交流互鉴成为增进各国人民友谊的桥梁、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维护世界和平的纽带。
第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义利统一”的文化底蕴。义利之辨,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命题。孔子有云:“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在人与人、国与国的交往中重视“道义之交”,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信修睦”交往观念的具体表现。儒家伦理思想中的“重义轻利”“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以义制利”等正确义利观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强调要达到“义利统一”、相互为用,特别是在“利”与“义”发生冲突时,要把“义”放在首位,谋利要受道义的制约,以义导利,以义生利。这一文化精神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题中之义,充分表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捍卫的并非一己之利,而是一种国际道义。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个基本伦理价值观是正确的义利观,以国际道义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全球利益来夯实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道义为先、利益兼顾,力求使道义和利益在新时代背景下达到辩证统一。坚持正确义利观、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这要求在世界各国交往与合作中做到义利相兼、先义后利,相互尊重与维护国家主权,超越狭隘国家利益观、摒弃文化霸权主义思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倡导各国在国际交往中不能总是以实现自我利益为立足点,而是要充分站在全人类的正义立场上去思考全人类共同的命运。这是对不平等国际关系的冲击和超越,在国际规则中寻找最大公约数,在政治、安全、经济、文化和生态上为世界各国的交流发展提供了新的价值观,对处理全球治理过程中的矛盾和分歧,促进国际秩序走向公正化、合理化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天下大同”的文化底蕴。“大同”一词最早见于《礼记·礼运》篇,“大同社会”代表了中国古代理想和谐社会的最高境界,既是儒家倡导的最高理想社会或人类社会的最高阶段,也是中国传统和谐社会思想在实践层面的集中反映。孔子弟子子夏曰:“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荀子曰:“四海之内若一家。”儒家一直将天下看作是一个不可分割的、超越国家界限的整体,大同社会理想在本质上追求的是在整个天下形成一个共同体,每个人心中都有共同体的观念。自古至今,天下大同、平等交往的思想是中华民族的思想精华,它拓宽了古往今来仁人志士的视野和胸襟,是古代中国民族文化的智慧结晶,是现代中国和平崛起的思想基石。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体现的是一种促进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道德情怀和责任担当,它站在全球的高度上,展现了超越国家、民族和意识形态的“全球观”。既然当今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整体”,那么就应该倡导共同繁荣、共同发展的整体理念。这种理念在儒家伦理思想中的表现,是以“天下一家”为核心的互相尊重、互相关怀、互相理解、互相促进的道德情怀。“大同社会”并非遥不可及的理想化建构,而是一种值得追求与努力实现的目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积极倡导个人、社会和整个世界相互协调与均衡发展的和谐社会,不断推动互相尊重、平等对待、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国际关系形成,并逐步打破西方人固有的“修昔底德陷阱”惯性思维的桎梏。这种“天下大同”的理念彰显了中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顺应了当今世界发展的整体趋势,符合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基于合作、互利、发展、共赢等理念之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必将获得广泛认同,进而造福于全人类。
总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论述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回答了困扰人们的“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这一重要问题,是对“和而不同”“义利统一”“天下大同”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为构建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和理论启示,为世界向何处去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作者单位:江西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